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地方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和已经由原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兼职人员的劳务报酬不计入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通告,来宾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详述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2019年第2号
依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1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第二十一条,经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自2019年3月份(费款属期)起,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和已经由原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兼职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薪金等各类劳动报酬)不计入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请用人单位认真做好统筹部分缴费基数计算工作,及时准确申报缴纳费款。
个税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社保规定
原则上每个参保人只能拥有一个社保号,不支持同个参保人两个社保号的存在。
通俗的讲:在同一个省市个人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单位上社保。
社保安排
讲的这么明白了,后面的就靠自己的悟性了。小陈税务线下课会讲讲主要的安排细节。
绝对不是用“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或临时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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