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赌协议呢?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2020年6月18日,港媒爆出周星驰将他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超级豪宅“天比高”抵押给了摩根大通,用于借贷。该豪宅市场评估价超过10亿。来宾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详述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当前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电影业损失惨重。巧合的是,周星驰四年前的一起对赌,恰在此时到期。披露的协议显示,由于较近的几部星式喜剧口碑、票房均扑街,周星驰对赌失败,或需要支付数亿元的业绩补偿款。
也有消息说,周星驰卖出豪宅并非是因为对赌协议失败,而是为目标公司注资。
真真假假,难以评述。但因为这条热搜,让“对赌协议”这个略显生僻的词进入了大家的视野。
通俗点说,就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买股权的人担心自己吃亏,要求卖股权的人签个协议做出保证,保证股权买卖之后几年内,公司需要盈利多少,如果达不到,卖方需要给买方一些经济补偿或者回购股份。这样的协议就称之为对赌协议。
其实这和大家去商店里购物一个意思,我们购买的商品如果在使用不久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商家一般会允许退货或者给个折让。只不过商品买卖的观察期比较短,约定是几天或几个月。股权买卖,观察的期限比较长,需要约定几年时间。
有了对赌协议,协议失败后如果出现了业绩补偿。会面临以下两个问题:
一、股权转让方为自然人,退还的业绩补偿款可以申请退税吗?
卖股权的一方,如果是个自然人,在收到股权转让款次月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三年之后,如果目标公司利润不达标,按照规定卖方需要退还一部分股权转让款,那么卖方退了款之后,可以申请退税吗?
对赌协议业绩补偿,出现税务处理上的分歧,关键点是:对赌协议和失败后业绩补偿应该视为一项经济业务,还是两项经济业务?
如果视为一项业务,合并进行税务处理应该是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
如果视为两项业务,当然应该各自进行税务处理。
在财税【2009】59号文中规定:“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
上述文件规定,纳税人的交易如果是分步进行,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视为一项。
税法政策纷繁复杂,原因是因为经济业务形形色色,所以必须不厌其烦地明确再明确,但在千变万化的各种规定中,一定是有内在的原则一以贯之。
来宾恒企会计培训学校认为,对赌协议失败补偿参照上述原则,将其和初始的股权转让视为一项业务处理,是符合所得税法的基本精神的。
当然,因为对赌协议的业绩补偿通常都在三年以上,时间过长,为了防止虚报业绩补偿行为的发生,应该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总之,对赌协议的涉税处理,政策中还处于空白状态,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和处理,急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做一个明确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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